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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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举办“共建新生态,携手向未来”高校数字校园建设研讨会
2024年6月27至28日,“共建新生态,携手向未来”江苏省高校数字校园建设研讨会在江苏师范大学隆重召开。会议由江苏省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网络信息专委会主办、江苏师范大学承办。来自省内外80多所高校信息化部门同仁及科技企业代表150余人参加会议。江苏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娄峥嵘出席会议并致辞,江苏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网络信息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许朝山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会议特邀浙江财经大学、江苏师范大学信息化处、江苏师范大学地测学院、南京工业大学信息管理中心、南京医科大学信息化处等专家分别做了专题报告与分享。会议还邀请了企业界专家做了高校网络安全的技术报告。
网络信息管理专委会20周年年会在南京隆重召开
4月17-19日,由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网络信息管理专业委员会主办,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承办的江苏高校“以数字化助力高等教育变革”学术研讨会暨江苏高校网委会成立20周年年会,在江北新区南京丰大国际酒店隆重召开,有来自全省高校网络信息化界专家及代表共计400余人参加了会议。南京农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单正丰,南京工业大学原副校长李世收,江苏省通信学会秘书长徐洪清,江苏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一春到会致辞。 南京工业大学原副校长李世收致辞 南京农业大学副校长单正丰致辞 江苏通信学会秘书长徐洪清致辞 江苏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秘书长张一春致辞 大会邀请了北京大学计算中心主任马皓、南京大学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姚舸、东南大学网络信息中心主任赵立业、南京理工大学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李千目、江苏师范大学信息化处处长宋子强、南通大学信息中心主任秦保军、南京农业大学信息化建设中心副主任罗国富、南京工业大学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婷、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处处长王俊松、江苏大学数据与信息化处朱士瑞分别作了题为《守正创新 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的挑战》《人工智能赋能高校发展的南大探索与实践》《数智东南赋能东南大学智能化转型》《硅基大脑与人类精神内核共舞》《回望历史 放眼未来》《基于“双轮·三维·四域”模型的数字化转型生态构建探索》《不断夯实智慧校园底座,加快推进学校数字化转型》《全光筑基 中台协同》《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转型思考与实践》《数字化赋能网络安全综合治理》等精彩学术报告。 专家报告 会上,锐捷网络、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智教育信息有限公司、深信服科技、山石网科等企业技术负责人,分别作了《彩光焕新·AI赋能 领航下一代高校网络发展》《融合AI的智慧校园深化建设方案》《AI助力智慧高校高质量发展创新实践》《构建面向未来的AI:教育安全运营新架构》《山石网科高校行业三维一体数据安全治理实践》等技术报告。 企业技术报告 大会代表合影 18日下午,大会还举办了“数字化助力网委会廿年建设与发展”主题沙龙,并为2024年度优秀团队获奖单位代表进行了颁奖,大会还对江苏高校网委会10年贡献奖和20年突出贡献奖获得者进行了表彰。 表彰20年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表彰10年贡献奖获得者 主题沙龙 为江苏高校网委会廿年周岁庆生 4月19日,与会代表还实地考察了南京农业大学滨江校区、南京工业大学浦口校区信息化设施。
“推动教育数字变革 赋能教育强国建设”学术研讨会成功举办
4月10日至12日,全国涉农高校“推动教育数字变革赋能教育强国建设”学术研讨会在南京农业大学滨江校区举办。此次研讨会在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指导下,由中国教育技术协会高等农业院校分会主办,南京农业大学承办,共有来自全国50余所涉农高校及信息化企业的9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副会长颜大胜,高等农业院校分会主任、南京农业大学副校长单正丰,江苏省教育信息化与数据管理中心主任孙其华,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张一春出席大会开幕式并致辞。开幕式由分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南京农业大学信息化建设中心主任查贵庭主持。单正丰代表南京农业大学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出席会议的领导、专家及企业代表致以诚挚欢迎与感谢。他指出,教育数字化是开辟教育发展新赛道、塑造教育发展新优势的关键突破口,也是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重要任务。在“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规划编制的关键节点,期望与会代表交流各校数字化工作经验,探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涉农高校人才培养、科研及师生服务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推动涉农高校教育数字化协同发展。 颜大胜强调,在人工智能驱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中,高等教育作为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必须抓住数字化转型机遇。要准确把握人工智能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的定位、方向与方法,推动其赋能教育变革。他希望分会围绕“十五五”规划,在数字资源开发、AI教育应用、产教融合等领域实现重点突破,探索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变革的有效路径,创新教学内容、模式与治理体系,同时加强自身建设,为涉农高校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持,助力谱写教育强国建设新篇章。孙其华表示,教育数字化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动力。智慧农业借助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精准生产,彰显了数字技术的巨大潜力。涉农高校作为农业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已在智慧校园建设、教学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面向未来,需加快信息技术与农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培养适应时代需求的数字农业人才,共同探索数字农业教育新路径,为农业强国建设注入新动力。张一春指出,数字化转型正在重塑教育格局,对于涉农高校而言,这是顺应乡村振兴战略、破解传统农业教育难题的重要契机。以提升教学质量为核心,具备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的新质教育信息化应运而生。为实现数字化转型,涉农高校应积极行动,打造“数字新农具”,构建“数字新农人”培养体系,创新“数字新农治”服务模式,为涉农高校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开幕式及交流报告环节分别由查贵庭、刘俊栋、付军、崔骋宇、朱庆主持。 研讨会期间,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网络安全处处长杨伟平作了《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新挑战》主题报告,他从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新挑战、教育系统网络安全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情况、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下一步工作重点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系统阐述,并结合当前教育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安全形势,提出了强化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安全人才培养等具体举措,为教育行业应对网络安全威胁提供了实践指导。中国教育技术协会监事长张少刚以《构建人机和合共生的教育新生态》为题分享了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的动因、智能体与数字人、技术落地与应用场景实现、未来趋势等核心议题,深入探讨了AI技术如何赋能个性化学习、智能教学辅助和教育管理优化,并强调人机协同、伦理规范和技术普惠在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关键作用。教育部智慧教育创建专家组成员、原中央电教馆馆长王珠珠分享了《人工智能时代的教育变革与新的赛道》主题报告,她从国家战略布局出发,深入分析了人工智能技术对教育教学模式、人才培养体系的深刻影响,系统阐述了AI背景下高等教育变革的若干趋势。重点探讨了如何通过构建智能教育平台、创新产教融合模式、培养复合型人才来开拓人工智能时代教育发展的新赛道,并对高校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在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角色定位和发展路径提出了前瞻性建议。 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6所涉农高校分别以《浅析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AI赋能高校创新的浙大实践》、《高校智慧校园建设中商用密码技术的融合与创新》、《新起点、新征程,不断夯实智慧校园底座 加快推进学校数字化转型》、《西南大学AI能力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基于开源的校园网络运维管理实践——以南京林业大学为例》为题,分享各自在教育数字化转型实践中的经验与创新成果。会议期间,分会还召开了第九届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举办了“人工智能助力涉农高校变革”主题沙龙,一些科技头部企业还带来了精彩的报告。此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为涉农高校及信息化企业搭建了交流合作平台,对推动教育数字化变革、赋能教育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将会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携手探索教育数字化发展与人工智能变革的新路径,力争为培养高素质农业人才、推动涉农高校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工业大模型白皮书(2025年)》正式发布
2025年3月9日,在深圳市盐田区隆重举行了《工业大模型白皮书(2025年)》发布会。发布会由深圳市人工智能产业办公室和盐田区政府主办,盐田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及行业协会代表、企业精英、新闻媒体等300多人共同见证了制造业智能化发展的这一重要里程碑。《工业大模型白皮书(2025年)》是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蚂蚁工场联合我研究会共同研制。白皮书从多维度系统梳理了工业大模型的前沿技术、产品解析、应用场景、实施策略、产业生态与人才需求等,并预测了未来几年的发展趋势,从技术融合、生态共建、政策协同等角度,为工业大模型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引。白皮书的发布不仅彰显了我国在工业大模型领域的深厚研发实力,还将为我国工业智改数转注入全新动能,成为高等学校新工科及人工智能相关教学的有力支持,为全球工业智能化发展贡献“中国方案”。工业大模型作为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与工业场景深度融合的结晶,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构制造业的智能化体系。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推进,工业大模型凭借其卓越的数据处理能力、出众的跨模态融合特性以及高效的智能决策效能,日益成为推动工业智改数转的核心驱动力。然而,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的工业大模型,仍面临工业数据多模态复杂性、模型可解释性不足以及应用成本较高等挑战。为此,行业迫切需要系统性的解决方案,以促进工业大模型技术的有效落地与广泛应用。工业大模型是制造业智能化发展的新引擎,基于DeepSeek的工业大模型技术,在车间智能排产、制造工艺策略决策、CNC数控代码生成、产品质量检测等多领域应用,展现出强大的应用效能,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成本,提升了产品质量。我们要始终站在技术创新的前沿,推动工业制造向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少人化的方向发展,共同探索工业智能化的新路径。《工业大模型白皮书(2025年)》可扫描以下二维码阅读和下载。
关于召开“江苏省高校第七届信息技术与教学促进大会(ITET2025)暨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的通知
2025-09-16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将于2025年11月5-7日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江苏省高校第七届信息技术与教学促进大会(ITET2025)暨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并参观第三届“教育数字化装备展览会”。本次会议主题是:“人工智能+高等教育融合创新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全国著名专家做专题学术报告; 2.参观“教育数字化装备展览会”; 3.江苏省高校教育信息化典型案例分享; 4.2025年全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优秀作品展示交流; 5.江苏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结题与研究进展汇报; 6.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产品发布及展示交流; 7.各专业委员会会议; 8.博、硕、本学生青年论坛; 9.其他内容。 二、参会人员 1.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会员单位的代表; 2.高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信息化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网络中心、图文信息中心、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实验中心等教育信息化相关部门领导和老师; 3.2025年全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获奖教师; 4.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案例团队代表; 5.江苏省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立项课题的负责人和成员; 6.省内外高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学生; 7.相关企业代表; 8.关注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领导和老师。 三、会议时间 1.报到时间: l 2025年11月5日下午2点起报到 l 不住宿的参会代表,可以在11月6日8:00前报到 2.大会主要内容与时间(以实际会议安排为准): l 11月5日下午,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专业委员会会议(专委会委员参会,另行通知) l 11月5日晚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理事会议(全体理事参会,另行通知) l 11月6日全天,主会场大会(全体参加) l 11月7日上午,主会场大会(全体参加) l 11月7日下午,分论坛会议、青年学者论坛、课题汇报会等 l 11月5-7日,教育数字化装备展览会 3.离会时间: l 2025年11月7日下午或8日上午 四、会议地点 1.会议地点:无锡白金汉爵大酒店。 2.酒店地址:无锡市梁溪区盛岸西路18号。 3.宾馆联系电话:赵经理,18015567608。 五、会议费用 1.会务费 院校代表参会收取会务费每人800元,学生代表参会收取每人500元,企业代表参会每人1600元。 会务费汇款账号(对公或个人转帐均可): 账户名称: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南京宁海路支行 银行账号:4301011409100192250 行 号:102301000307 备注信息:请务必备注“高校(公司)名称+个人姓名” 研究会收到会务费后将统一出具“会务费”电子发票。 2.食宿费 会议代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此次会议与酒店协议价格为:10月24日前通过会议报名预订房间的,单间与标间均为每天380元(含单早),420元(含双早)。住宿费由宾馆统一出具发票。 六、报名及缴费 为了便于会议安排,请参会人员于10月24日前扫描报名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会务费汇至指定账号。请在汇款之后再扫描发票二维码填写发票信息。本次会议报名以缴纳会务费为准。未收到会务费则不保证有会议名额和会议协议价格房间。 报名二维码 发票二维码 注:如单位有多人参会,报名信息每位参会者均需填一份,汇款时可以以单位集中汇款,并在发票信息中填写相关人员姓名。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不设接送站,请参会代表自行前往酒店。 2.酒店停车场可以免费停车。 3.会议安排与咨询:贾老师:025-83332468 4.会务费及发票咨询:徐老师,025-85617557,18795955339 5.会议通知信息详见研究会网站:http:www.jset.org.cn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 2025年9月15日
关于公布2025年江苏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2025-09-01
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举办2025年江苏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苏高教信研〔2025〕5号),经学校遴选报送、专家在线评审、会议复核和在线公示,共评审出教学微课和实录微课两类获奖作品共929项(不含军事院校),其中全日制组一等奖作品125项,二等奖作品274项,三等奖作品447项;继续教育组一等奖作品12项,二等奖作品28项,三等奖作品43项。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2025年9月1日
关于公布第四批江苏高等继续教育“一平台两系统”在线课程资源的通知
2025-08-01
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征集第四批江苏高等继续教育“一平台两系统”新建课程资源的通知》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和公示,共有692门新建课程在江苏高等继续教育“一平台两系统”中开放共享,课程清单见附件。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与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成人教育研究委员会将给正常开放共享的新建课程发放证书,并给参与课程审核认定和指导课程建设的专家发放证书。2026年起,平台上原有的链接课程将不再使用,相关课程可申请新建课程转建到平台上。 请课程指导专家继续做好课程的持续建设和开放共享的指导。请需要选用课程的学校根据《一平台两系统共享课程管理和使用办法》进行选课使用。请课程建设单位和团队要持续加强建设,准确把握继续教育质量提升的特点,动态更新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真正建好课程、用好课程,提高优质资源的使用效能,为广大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附件:江苏高等继续教育“一平台两系统”第四批试运行在线课程资源清单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成人教育研究委员会 2025年8月1日
关于公布2025年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立项结果的通知
2025-06-18
各高校会员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江苏省高校教育信息化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信研〔2025〕3号),经各校申报、工作组初审、专家评审和结果公示,共评审出重大课题5项,重点课题42项,一般课题198项,合计立项245项。其中含企业委托重大课题1项,一般课题2项,共3项。请各立项课题从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官网(http:www.jset.org.c)“学术研究”栏目中下载课题管理办法和鉴定验收工作通知,并依据相关要求开展课题研究和结项。
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二届“教育数字人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2025-04-07
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以数字化开辟发展新赛道、塑造发展新优势”、“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将在2025年教育数字人嘉年华活动中举办第二届“教育数字人大赛”,旨在引领教育技术发展,推动教育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助力校企合作与产业发展,在学教管评研服等多方面,“坚持应用导向”,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现予以转发《关于举办第二届“教育数字人大赛”的通知》,请各会员单位积极参加。
关于举办2025年江苏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
2025-03-25
各高校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响应国家数字中国建设和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快速推动智能技术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微课等优质教学资源在赋能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满足师生最为急需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服务需求中的作用,提升高校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建,加快推进江苏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经研究,继续举办2025年江苏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具体比赛工作通知详见附件。
规章制度
09
四月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会费标准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会费标准苏高教信研〔2022〕5号各会员单位:为更好的服务会员,确保研究会各项工作计划、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实施,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章程》规定,对会员收取会费。经2022年4月28日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教育厅和民政厅审批通过,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的会员分类及会费标准为:1.高校会员单位:1000元/年2.高校理事单位:2000元/年3.企业会员单位:3000元/年 4.个人会员:500元/年
09
四月
研究会会费缴纳的办法
各会员单位: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章程》第十三条第六款规定,本研究会的高校会员、企业会员、个人会员每年都必须按规定缴纳会费。请各会员单位于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当年度会费。会费交纳请通过银行汇款:户 名: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银行帐号:4301011409100192250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宁海路支行行 号:102301000307汇款时请备注:***会费(***为高校会员名称/企业会员名称/个人名称)请各单位办理汇款时务必扫码填写“会费缴纳回执单”。研究会收到会费后将通过顺丰快递发票至联系人地址。会费缴纳回执单二维码高校会员单位类型请参看研究会网站公布的会员单位列表信息(http:www.jset.org.c5/list.html)。会费标准请查阅《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会费标准》(http:www.jset.org.c2234/3/3/news.html) 联系人:孙老师,13236510677,研究会网址:http:www.jset.org.cn。
20
四月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章程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江苏省高等学校、江苏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学者和为江苏省高校教育信息化支持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研究会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教育信息化的宣传普及、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业务培训、展览展示、会刊出版等活动,为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提高我省高校教育信息化理论和应用水平、促进高校教育信息化的建设与相关学科的发展、推进我省教育信息化、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 本团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第五条 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本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江苏省教育厅。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六条 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第七条 本团体的住所是江苏省南京市宁海路122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八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宣传普及。宣传和促进教育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推进高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服务,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二)理论研究。组织协调和参与教育信息化研究,积极开展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研究,推广教育信息化研究成果;(三)学术交流。积极开展学术活动,举办各种形式的教育信息化交流、协作、咨询和服务活动;积极开展与省内外和境内外的高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等的合作与交流活动;(四)业务培训。组织会员开展各类教育信息化相关的专业技术培训;(五)展览展示。组织教育信息化学术成果展示,开展新技术咨询和推广;(六)出版内部刊物。编辑、出版教育信息化相关的内部刊物;(七)承办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会 员第九条 本团体的会员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第十条 自愿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江苏省高等学校、江苏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学者和为江苏省高校教育信息化支持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第十一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三)颁发会员证并公告。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优先获得本团体服务;(四)对本团体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五)退会自由。第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按规定缴纳会费。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第十六条 会员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团体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一节 会员代表大会第十七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三)制定和修改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产生办法;(四)选举或者罢免理事、监事;(五)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六)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七)决定名称变更、终止等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每4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本团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10日将会议的议题书面通知会员代表。第十九条 经理事会或者本团体50%以上的会员代表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员代表大会。第二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具备下列条件方能生效:(一)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更名和终止事宜,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须经到会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二)选举理事,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50 %。其他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二节 理事会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人数为会员代表的 33 %。第二十二条 本团体理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从事教育信息化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工作;(三)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第二十三条 单位理事的代表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团体,报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备案。该理事同时为常务理事的,一并调整。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分配名额;(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三)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四)决定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五)决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六)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七)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八)向会员代表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一致。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第二十七条 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负责人,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70%。第二十八条 本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九条 经理事长或者50%的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第三节 常务理事会第三十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人数为理事的30%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第一至六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一致。第三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1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第三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6个月召开1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第三十三条 经理事长或者50%的常务理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四节 负责人第三十四条 本团体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和活动地域内有较大的影响;(三)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能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维护本团体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六)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担任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五条 理事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特殊情况下,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可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领导常务理事会工作;(二)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三)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四)代表本团体签署重要文件;(五)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十七条 秘书长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内设机构开展日常工作;(二)提名副秘书长及内设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三)提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拟定年度工作报告和计划,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五)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批准;(六)拟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报理事会审议;(七)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八)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三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并由负责人审阅、签名。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应当以适当方式向会员通报。负责人的选举结果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向会员公开。 第五节 监事会第三十九条 本团体设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一致,期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监事会推举产生。第四十条 本团体的负责人、理事、常务理事和财务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四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二)对理事、常务理事执行本团体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团体章程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提出依程序罢免的建议;(三)检查本团体的财务报告,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工作和提出建议;(四)对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财务管理人员损害本团体利益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五)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本团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六)决定其他应由监事会审议的事项。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监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监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的收入来源于:(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企业资助;(七)其他合法收入。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本团体接受境外捐赠收入的,须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的情况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费主要用于:(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三)其他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四十六条 本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团体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第四十七条 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第四十八条 本团体进行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第四十九条 本团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五十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五十一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第五十二条 本团体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三)发生分立、合并的;(四)自行解散的。第五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应当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第五十四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由理事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五十五条 本团体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五十六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共同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经2022年12月29日第十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团体理事会。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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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企业会员管理规定(试行)
(2022年12月29日)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章程(2022年修订)》的规定,研究会是由江苏省高等学校、江苏省教育信息化专家学者和为江苏省高校教育信息化支持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从第十一届理事会开始增设企业会员。为了加强研究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健康发展,现对企业会员作如下规定:1.拥护和遵守研究会章程,执行本研究会的决议,维护本研究会的合法权益,完成本研究会交办的工作,按规定缴纳会费。2.企业单位应长期服务于我省高校信息化建设,为江苏省高校教育信息化作出较显著的支持服务工作,公司运营正常,业务情况良好,没有违纪违法违规等情况。3.企业单位申请入会,需要履行申请入会手续,由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颁发会员证明并公告。4.企业会员有对本研究会工作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但不担任研究会理事,企业会员除没有选举权外(可推荐),可享受本研究会会员其余权利。5.企业会员在没有授权情况下不得以研究会任何名义开展工作或活动,且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或后果由企业承担。6.研究会举办的会员可以参加的活动,企业会员可以按会议要求正常缴纳会议费(或会务费)后参加活动,如果涉及宣传、发言、展示等则按会议要求另行缴纳赞助费用。7.企业会员退会自由。退会应书面通知研究会,并交回会员证。8.企业会员实现审验制度,两年一审。企业会员如有违反研究会章程的行为,经研究会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9.企业会员有下列现象之一的取消会员资格予以除名,严重的需要追究其相关责任:(1)不缴纳会费(2)不按规定开展活动(3)不参加研究会活动(4)审验考核不合格(5)企业经营中出现重大问题(6)退出江苏市场不再为江苏高校信息化服务(7)有相关严重的负面影响(8)有其他不符合本研究会规范的一切行为10.所有对企业会员的决定(包括入会、审验、暂停、除名等)均由研究会常务理事会作出。企业退会、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研究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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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以下简称本会)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本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会遵循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三条 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第四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研究会经济效益。(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四)监督研究会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第五条 本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由理事长负总责,秘书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第六条 会计人员应持有国家和省规定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本会会计工作。第七条 本会经济收入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企业资助;(七)其他合法收入。第八条 本会经济支出:(一)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二)必要的行政办公和人员薪酬支出;(三)其他由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决定的事项。第九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十条 会费标准: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章程收取会员会费。会费标准需通过常务理事会审定、会员代表大会通知,民政厅审核。第十一条 收取会费,须按规定使用省财政厅印(监)制的社团会费收据(发票)。对领取、发出、收回的票据,要认真登记,防止空白票据遗失,会费票据及时交回财务部门核销。第十二条 每年需向常务理事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在四年一届的会员代表大会上对财务工作进行通报,接受会员的监督。第十三条 召开会议举办活动需做经费预算,重大支出需报理事长审批,事后向常务理事会通报。本会下属分支机构举办会议活动的经费预算,由理事长指定授权人审批。第十四条 本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人员职责权限,必须做到账、钱分管。会计、出纳不得一人兼任,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票据(不含支票),银行印鉴、票据必须分别保管,领交票据应有完整的记录登记。第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十七条 建立厅管社团财务报告制度。须每年5月底前向省教育厅、省民政厅报送上年度财务报告,收支明细及其说明。真实、全面地反映收费以及使用支出情况等。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因故离职,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的程序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2022年12月29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