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6  浏览次数:4036


各会员单位:

近年来,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和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各会员单位工作成效显著,已经成为推动我省高校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江苏省高校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教育信息化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会员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

1.江苏省高校教育技术、信息网络技术、图文信息中心(处、院、馆)、教师发展等职能部门,教育技术学科学院等与教育信息化工作相关的集体;

2.积极开展教育信息化相关研究与实践,为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3.积极参与研究会组织的课题立项、微课比赛、领航杯比赛、ITET会议等活动,并在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

4.集体团队成员凝聚力强,勇于创新,成果较为丰硕;

5.在今年新冠疫情期间支持学校开展线上教学工作成效突出;

6.遵守研究会章程,认真履行研究会会员职责,连续按时交纳会费2年以上。

(二)教育信息化先进个人

1.研究会会员单位的成员;

2.在教育信息化相关岗位工作4年以上(含4年,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创新意识,在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成绩显著。

4.有较强的理论或实践研究能力和水平,成果较丰硕;

5.能积极参与研究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6.在今年新冠疫情期间支持学校开展线上教学工作成效突出。

三、评选原则和名额

1.坚持推荐与自愿申报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由会员单位推荐,每个会员单位推荐不超过1个部门;教育信息化先进个人由会员单位相关人员自愿报名,各会员单位审核推荐,每个会员单位可推荐不超过1人;

2.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普通本科评选名额10个,高职高专院校评选10个;教育信息化先进个人普通本科评选名额不超过30名,高职高专院校评选不超过30名。评选活动的方案及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3.坚持评选从严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和步骤,宁缺毋滥,发现不符合条件和违规操作的会员单位或个人,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评选步骤

1.推荐申报。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和个人申报,经会员单位初审后,将盖章完备的申报材料电子稿报送至研究会秘书处;

2.评审公示。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组织专家,根据参评单位(个人)的申请及提交材料情况,遴选确定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教育信息化先进个人名单,报常务理事会审定后在研究会网站进行公示。 

3.公布表彰。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对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颁发奖状。

五、材料申报

2020年11月2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全部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jset2019@163.com。

  联系人:贾晓燕,联系电话:025—83332468。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

        2020年10月16日

通知及附件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