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秘书处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2-12-31  浏览次数:1774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以下称研究会)秘书处是研究会理事会的办事机构,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并负责各自分管方面的工作。

一、秘书处工作职责

1、提出年度工作计划,交理事长办公会议讨论、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理事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2、起草年度工作总结,向理事长、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报告年度工作执行情况;

3、起草研究会文件、通知、简报等;

4、落实理事会和常理事会决定,并报告执行情况;

5、主持办公机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6、根据研究会工作需要,经理事长批准后,聘用专兼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和福利待遇,保障其合法权益;

7、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研究会深化改革与实现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8、筹集和管理研究会经费,并向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9、管理研究会印鉴;

10、组织实施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和省教育厅交办的有关工作;

11、加强同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联系,优化研究会发展环境。按期到省教育厅和省民政厅办理研究会年审;

12、代表研究会加强与兄弟学会、合作伙伴的联系和社会各界的交往,以及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等;

13、做好研究会的其他工作。

二、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财务部。具体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

1、会员的发展、组织与管理工作,包括会员申请表整理和归档工作,会员信息整理;

2、组织研究会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准备完备的会议材料;

3、处理完成办公室日常事务及研究会领导布置的任务;

4、研究会数据汇总与上报工作;

5、研究会档案整理工作;

6、协助秘书长开展外联工作;

7、研究会宣传与科普服务。

(二)财务部

1、研究会会费的收支管理;

2、研究会资产登记、保管;

3、负责研究会费用报销;

4、负责完成研究会年度审计工作、编制相关报表;

5、负责研究会日常现金、支票的收与支出,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6、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财务、资产工作。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

2022年12月29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