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会启用新章程

发布日期:2022-06-14  浏览次数:1096


研究会章程是研究会的最高行为准则。现行的《章程》是2018年12月修订的,经过近四年的实践证明,它对指导研究会工作,健全研究会组织,加强研究会建设,开展学术交流与研究,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保证作用。由于我会更改名称及会员类型等,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省民政厅依此制定的《江苏省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对研究会章程进了必要的修改。分别经研究会第十次常务理事会、第五次理事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并报请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厅和社会组织管理部门民政厅审核及批准通过,新章程与2022年6月9日起生效,请各会员单位遵照执行。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研究会章程.pdf